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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肇庆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22-11-24 17:1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省驻肇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肇府办函〔2017〕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按程序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通报如下。

          202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不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推动社会共治,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成绩有较大提升。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经自查评分、部门评审、专业测评和综合评议等环节,形成考核结果如下(按行政区划排序):端州区、高要区、德庆县考核等次为A级;鼎湖区、四会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肇庆高新区考核等次为B级。按照《肇庆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压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将“严”的主基调贯穿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地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药安办另文印发。各地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当地政府(管委会)名义报市食药安办。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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